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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打工仔”到“拌菜王”
2008-3-29 上海证券报 字体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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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沈阳市铁西区马壮市场,有一个坐东向西的门市房,房内专门经营各类凉拌菜,每天顾客迎门,生意火爆。它的老板是一个操着山东口音的中年人,人称“拌菜王”。

  经营炸鸡生意赔钱之后

  1994年,小玉从山东老家投奔到沈阳的亲戚家,小玉的亲戚在沈阳开了一家“炸鸡”店急需人手帮忙,小玉就是来帮忙卖炸鸡的。
  他在这个炸鸡店里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,但亲戚只给他每月300元工资,后来小玉和亲戚家发生了矛盾,他只有独挑门户自己干了。

  其实炸鸡这个活挺简单的。当时沈阳流行吃炸鸡,小玉借了3万元钱,买了一个炸鸡设备,又在市内繁华地段租了一个流动摊床,卖起了炸鸡。尽管每日起早贪黑,但生意总不如想像的那样好。主要是炸鸡的味道,做出来总不如亲戚家的好吃,但自己又找不出原因。生意不好,小玉只好把炸鸡店关门,他赔得连本金都没收回来,后来他才知道炸鸡之所以不好吃,是因为自己买鸡的那家市场专业户净卖注水鸡,但自己知道时,为时已晚。

  再次为别人打工

  炸鸡店关门之后,为了生存,小玉只好又到另一家小餐馆为别人打工,这家小餐馆是专门以经营馒头和各种炒菜再加拌菜为主的小店。最初小玉主要负责做馒头,小玉的馒头蒸得很好,老板挺满意的,不久他的工资也由最初的400元涨到了600元。后来,负责拌菜的师傅辞职了,老板又加了小玉200元工资,让他把拌菜的活也承包下来,这样小玉的工资涨到了800元。接受拌菜活之后,小店的拌菜生意突然火起来了,有时候竟有排队购买的火爆场面。顾客说,小玉拌出来的凉拌咸淡适中、味道特别好吃。老板知道,小玉已经成了这个小餐馆的顶梁柱了,于是除了每个月的800元工资外,偶尔还会塞给他一些小费。小玉在这个小餐馆干了5年,在完成了最初的原始积累之后,小玉婉言谢绝了老板的再三留用,辞职不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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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 编辑:luyi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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